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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組別 |
性別研究所碩士班(一般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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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試名額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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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
考
資
格 |
一、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者(含應屆)。
二、具同等學力資格者:(認定標準詳見本簡章附錄一)
1.大學相關學系肄業持有修業證明者。
2.專科學校相關學科畢業者。
3.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及格,持有及格證書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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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條件 |
有具體事實顯示曾持續從事性別平等相關之社會運動或實踐。
(本項為報名時應具備之申請條件,不符者為資格不合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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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
試
項
目
及
成績計算 |
書
面
資
料
審
查
(30%) |
一、自傳一份(須含括報考動機)。
二、從事性別相關社會運動或實踐之具體事實陳述(須提供推荐人之聯絡方式以利查考)。
三、最高學歷歷年成績表(僅供參考,不列入計分)。
四、研究計畫一份(以五頁為度)。
五、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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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表件
收件日期 |
94年11月04日起至11月10日止(以郵戳為憑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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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1.依初試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進入複試,未達合格標準者,不得參加複試。
2.達到初試合格標準之考生,合格名單除於本校網站公告外,並由系所另行寄發複試通知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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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
試
(70%) |
一、小論文(30%)
撰寫與性別議題相關之評析性文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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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口試(40%)
1.省思性別現象與性別平等實踐的知能。
2.表達、論述與思辨的能力。
3.英語理解能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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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1.複試日期:94年12月10日(星期六)。
2.複試時間、地點及應注意事項等除由本系所寄發複試通知書外,並可至系所網站查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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錄取同分
參酌順序 |
一、口試
二、小論文
三、書面資料審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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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規定 |
一、書面資料依序整理裝入「書面資料審查專用袋」
二、錄取者,視其個別學經歷背景,由本所酌訂補修大學部基礎專業科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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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聯絡
方式 |
系所電話:(02)22368225-3612系秘書
電子信箱:gndrshu@cc.shu.edu.tw
系所網址:http://gndr.shu.edu.tw/ |